【导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组织认定、统一发放资金。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下年春季学期个别调整。详见正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组织认定、统一发放资金。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下年春季学期个别调整。如果您或您监护的学生符合上级有关资助条件,请及时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学生请在申请时特别说明,以免学校(幼儿园)在认定资助时造成遗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程序。首先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班主任受理审核,经学校评议认定、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录入系统;然后经上级复核、申请资金;最后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资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发放。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是资助资金发放的唯一方式,受助学生本人必须办理河南省省内社保卡,并激活。
如果您在学生资助方面遇到疑问,请随时与就读学校联系,或与息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76-613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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