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下一年度的月缴存基数。 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自2022年7月1日起,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242元(即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949元。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信阳市人社部门公布市区(含浉河、平桥及各管理区)为1800元,各县(含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6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市区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90元,各县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8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的单位,各管理部不予受理。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全市平均工资,不高于全市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20%,不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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